《大清律例》

发布日期:2015-10-22  新闻来源:  编辑:冯拓菲 蒋 萃 杨 旭

  

TA TSING LEU LEE
大清律例


    1810年,TA TSING LEU LEE,《大清律例》由小斯当东(Sir George Thomas Staunton ,1781—1859)翻译并在英国出版,这是第一本直接由中文翻译为英文的书籍,体现了英国既关注我国的法律,也关注我国的政治体制和民风民俗,为中英间的法律对比和更加深入地认识中国奠定了基础。小斯当东是英格兰旅行家及东方文化研究者,英国最早的中国通。792—1793年,其父老斯当东作为英国特使马戛尔尼的副使出使中国,小斯当东随行;来华途中,小斯当东跟随使团雇佣的华人翻译学习中文,进步很快,随后在使团谒见乾隆皇帝时用官话和乾隆皇帝直接交谈,一举成名。

注:《大清律例》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。清朝的传世基本法典《大清律例》的制定工作,开始于顺治元年,经过顺治、康熙和雍正三朝君臣的努力,到高宗乾隆皇帝即位时,命三泰为律令总裁官,重修《大清律例》,在经过乾隆御览鉴定后,正式“刊布中外,永远遵行”,形成清朝的基本法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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